婚前彩礼是女方或女方父母的财产,一般不能要求返还。只有未登记结婚或未共同生活、婚前支付导致生活困难时,才能要求返还。但需以离婚为条件。已登记结婚的情况下一般不能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彩礼通常在婚前支付,属于女方或其父母的财产,与男方无关。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1)双方未完成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完成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3)婚前支付并导致支付人生活困难。适用于第二和第三情况的规定,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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