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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后未予批捕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2020-10-10 来源:爱go旅游网

刑事拘留后未被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立即释放,但侦查机关可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立即释放,并通知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且符合条件的,可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法律分析

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后,如果未被批准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犯罪行为人;如果侦查机关有继续办理案件的需要,由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拓展延伸

刑事拘留后未予批捕的程序规定是什么?

刑事拘留后未予批捕的程序规定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当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经过一定的时间限制,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提起公诉,检察机关会根据法定程序对其进行未予批捕处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未予批捕的程序包括: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案件、听取犯罪嫌疑人和辩护人意见、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评估证据的充分性等。此程序旨在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刑事诉讼的公正和合法性。未予批捕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无罪,而是暂时不符合提起公诉的条件。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未被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立即释放。如果侦查机关需要继续办理案件,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并及时向检察院报告执行情况。对于需要继续侦查且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未予批捕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无罪,而是暂时不符合提起公诉的条件。这一程序旨在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刑事诉讼的公正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章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 第四十五条 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看守所提出委托辩护律师要求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将其请求转达给办案部门,办案部门应当及时向犯罪嫌疑人委托的辩护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转达该项请求。

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仅提出委托辩护律师的要求,但提不出具体对象的,办案部门应当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无监护人或者近亲属的,办案部门应当及时通知当地律师协会或者司法行政机关为其推荐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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