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应协商处理共同财产,不能由一方决定。男女平等原则下,应尊重妇女权利,离婚分割财产时保护女方权益。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法律分析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在财产分割方面,双方必须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不能由一方单方面决定。
2、依据《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男女平等原则,不得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收入少就应该分得较少。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中,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的权益。
3、如果协商不成,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应根据财产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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