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认定必须满足四个条件: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责任者必须有医疗过失,医务人员必须违规行为,不良后果与过失行为有因果关系。医疗事故的等级根据危害程度划分为四级。未经医学会鉴定的患者以勒索手段索要赔偿是违法行为,应坚决打击。
法律分析
一、认定医疗事故须具备的条件
医疗事故是特定的职业事故。认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下列四项基本条件:
(一)医疗事故的主体必须是经过卫生行政机关批准,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个人的执业资格并注册的资质。比如:注册执业医师、执业护士、执业药师等。没有这些资质按非法行医论处,发生损害公民身体健康或造成死亡的,按非法行医罪论处,不能按医疗事故处理。
(二)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具有主观上的医疗过失。这种过失表现为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如果是故意不构成医疗事故。如果是无法预见或者不可抗力原因也不构成医疗事故。
(三)医务人员必须有违反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诊断护理规范、常规,即“违规”的行为。
(四)给病人造成的不良后果,这种后果是指死亡、残疾、和明显人身损害。这种损害结果与过失行为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二、补充说明
认定医疗事故是非常严肃的事,必须坚持构成要件,缺一不可。国家对医疗事故首先注意定性,原来的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的划分已无实际意义。统称为医疗事故。根据危害程度,又分为四个等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认定医疗事故,必须经设区市级以上医学会鉴定,并非随意定性。
患者一方未经医学会鉴定,以“医疗事故”为借口向医方索要赔偿或者采取摆花圈、设灵堂、烧纸或殴打、慢骂等行为以达到勒索钱财的属于违法行为。不能按事故对待。根据卫生部门的要求,“未鉴定前,不得给付医闹赔偿”,对于“医闹”要配合公安部门给予坚决的打击。
结语
医疗事故的认定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要件,缺一不可。国家对医疗事故的定性已不再区分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统称为医疗事故。根据危害程度分为四个等级,必须经过医学会鉴定才能确定。患者一方未经鉴定,以医疗事故为借口进行非法行为,如勒索、暴力等,是不被允许的。根据卫生部门的要求,未鉴定前,不得给付医闹赔偿,对于医闹行为,公安部门将予以坚决打击。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处理结案的医疗事故争议,不再重新处理。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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