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对于快递员多收乱收的问题,建议先进行协商处理,因为很多纠纷都是因为双方观念不同所造成的,如果掌握着快递员多收费的证据,那么就可以进行投诉。 2、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专用电话为“12305”(省会区号-12305)。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登陆国家邮政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网站申诉,也可以采用微信、书信或者传真形式申诉。 3、消费者向市(地)邮政管理局提出申诉的方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当然在现实生活当中,也会出现消费者恶意投诉快递员的情况,所以同意当快递员有证据的时候,也可以向当地邮政管理局提出申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收费单位违反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各级价格、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1、擅自制定收费标准的2、不执行规定收费标准和减免政策的,或者采取分解收费项目、增加收费频次、延长收费时限、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3、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或者停止执行的收费标准仍然收费的4、未按照规定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的5、其他违反收费管理规定的。
第三十一条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审批收费标准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二条 各级价格、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在收费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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