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工程类招标投标的主要规定。与货物或服务招标投标相比,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比较复杂。不同工程项目,对技术、设备、施工组织、投标人的资质以及管理经验的要求不同,差异很大。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委就规范工程招标活动制定了十多专项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其中,适合于各类工程招标投标的规定,一般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各有关部委联合制定发布,也有各部委单独制定发布仅适用于专业工程的专项规定。2、货物类招标投标的主要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委就招标投标活动制定了一系列专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照适用范围不同分为两类:一类是规范货物国内招标投标活动的法律规范,如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政府采购货物招标、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的规定;另一类是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的法律规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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