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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什么证据劳动仲裁有用?

2021-07-28 来源:爱go旅游网

一、劳动仲裁一般需要提交如下证据:

1、劳动者入职方面的证明:如,《入职登记表》、《聘用书》等

2、劳动者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岗位调整通知》、《借调函》、《岗位说明书》、《员工绩效考核表》等

3、关于约定工资、工作时间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

4、劳动者工资发放的证明:如,《工资条》、《银行打卡记录》等

5、劳动者具体工作时间的证明:如,《考勤表》、《考勤记录》等

6、劳动者离职方面的资料:如,《离职交接表》、《辞退书》、《辞职申请》等

二、法律规定有些证据必须用人单位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就要承担不利后果:

1、.在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中,用人单位负以下举证责任: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

2、.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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