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和合同不成立是不一样的。合同不成立是指当事人没有达成合意,常常在内容上并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合同即使未成立,但当事人已经作出履行,则可以认为当事人通过实际履行行为达成了合意。如果合同一旦被宣告不成立,那么有过失的一方当事人则应根据缔约过失责任原则,赔偿另一方所遭受的利益的损失,如果当事人已经作出履行,则应当各自向对方返还已接受的履行。因合同成立主要涉及到当事人的合意问题,因此合同不成立只产生民事责任而不产生其他的法律责任。但,对于无效合同来说,因为它在性质上具有不法性,所以无效合同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如缔约过失责任、返还不当得利责任),而且将可能产生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五条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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