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出生证丢了的补办程序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补办出生证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原出生证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原出生证编号的证明、以及父母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经补办机关核实情况后属实的会给予补发,同时登记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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