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公证对继承权无影响,只影响继承财产的多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去世后,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财产公证前,遗产为个人财产加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财产公证后,遗产为夫妻婚后共同财产的一半。
法律分析
有继承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一方因故去世后,其遗产的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三者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中有依法被剥夺继承权的人除外。夫妻进行财产公证,对于继承权并无影响,只在于乙方去世后继承人继承财产的多寡。如果夫妻在婚前进行了财产公证,当一方去世后,个人财产加上夫妻婚后共同财产的一半为所有即将被继承的遗产;如果两人没有进行财产公证,一方去世后留下的遗产则是双方共同财产的一半,根据法律由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
拓展延伸
婚前财产公证对夫妻继承权的影响及法律规定
婚前财产公证对夫妻继承权的影响及法律规定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的规定,婚前财产公证可以确保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得到保护。具体来说,如果夫妻在婚前进行了财产公证,其中一方在婚后去世,其个人财产将不会自动归属于另一方,而是按照继承法规定进行继承。继承权的分配将根据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包括配偶、子女等亲属。因此,婚前财产公证对夫妻继承权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保护了双方的财产权益,同时也遵循了法律的规定。
结语
婚前财产公证对夫妻继承权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保护了双方的财产权益,遵循了法律规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遗产的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财产公证并不影响继承权,只影响继承财产的多寡。婚前财产公证确保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得到保护,遗产按法定继承顺序分配给合法继承人。这一法律问题的规定保障了夫妻双方的权益,维护了家庭财产的合法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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