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毁坏财产罪的立案标准
故意毁坏财产罪的立案标准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33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对于本罪立案标准的第一种情形,只要行为人造成公私财物损失达到五千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
对于本罪立案标准的第二种情形,只要行为人损坏公私财物次数达到三次以上,既使数额不满五千元,也可立案侦查。
对于本罪立案标准的第三种情形,行为人纠集他人实施损坏公私财物,只要人数达到三人以上就可立案侦查。
对于本罪立案标准的第四种情形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这是一条兜底条款,意图达到法律涵盖范围的最大化;其目的就是在于严密法网,堵截法律漏洞,以便于法官在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情况而又必须对相关案件作出裁判时能够有自有裁量的空间和可能。当然兜底条款有其自由裁量的范围和权限,不能任意自由裁量,更不能任意解释,否则就会严重损害法律的严肃性,也会成为某些司法腐败的潜在的借口和依据。
二、故意毁坏财产罪怎么处罚
故意损害他人财物如果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是结果犯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依据毁坏财物的数额或者结果才确定是否构成犯罪的,所以是属于结果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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