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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动合同无故被辞退怎么赔偿

2021-03-01 来源:爱go旅游网

如非本人原因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动时长超过一个月,劳动者有权利向用工单位索要每月2倍工资的剩余工资和加班费等。如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在这样情况下,如何维护劳动者这一弱势地位的合法权益。在进行仲裁或法院起诉之前,如何固定证据以及与用人单位沟通,在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中如何选择,是否可以在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等问题,采用做到最大权益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劳动争议中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

一、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补偿的情形、补偿的具体标准都有法律明确的规定。

经济补偿金只适用于用人单位向员工支付,法律没有规定员工向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主要有:

1、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存在过错主动离职的;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有法定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法需要进行经济裁员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劳动法》中的经济赔偿金则是指用人单位或者员工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支付的赔偿。与经济补偿金不同,经济赔偿金具有惩罚性,是一种惩罚性赔偿。

适用情形主要是:

1、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和加班费,以及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并没有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相关的赔偿金。

2、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存在重大过错的情况下,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劳动者需要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二、公司辞退50岁的员工如何赔偿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应综合各方面情况讨论,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如果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未支付可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1、如果是年满50周岁的女工人,劳动者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需要进行赔偿。

2、如果是年满50周岁的男职工或女干部,还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且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按照劳动者服务公司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的部分为一个月工资。如用人单位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辞退,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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