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一人至五十人。若是只有一个股东,则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立股东会,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一、一人公司设立时应当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一人公司设立时应当注意以下四个方面的法律问题:(1)注册资本问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而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以其股东出资形成的法人财产独立承担公司债务,因此公司对外责任能力直接取决于公司资本的多少。(2)对自然人设立一人公司的限制。由于一人公司股东的人格、财产与一人公司的人格、财产极易产生混淆,且易成为一些人规避法律责任的工具,从而损害社会交易的安全。为避免该情形的发生,公司法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3)公司登记时必须注明独资的性质。应明确注明公司系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4)股东的责任风险。根据公司法规定,一人公司的股东如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是什么
1、其股东只有一个自然人或者是一个法人;2、公司以其独立的财产承担责任,股东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但是股东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的财产的,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3、对于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
三、有限公司的监事必须是董事吗?
公司一定需要设置监事。
按照《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第五十八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由此,监事会或监事是公司必须设立的组织机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没有除外规定,所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需要设立监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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