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官助理在裁判中属于一般工作人员,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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