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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官司一方不同意会判离么?

2021-01-04 来源:爱go旅游网

离婚官司一方不同意,法院有可能判决离婚,但需要证明感情确实破裂。离婚案件原告或被告不出庭,法院会慎重处理,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除非通过公告送达或特殊情况提交书面意见。提交离婚诉讼需要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离婚案件的处理分为准备、开庭审理和判决三个阶段。法院会全面审查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确实破裂则会判决离婚。

法律分析

一、离婚官司一方不同意会判离么?

打离婚官司一方不离法院也有可能会强行判决离婚的,否则,当事人也就没有必要提起民事诉讼了,很多人之所以通过司法程序解除夫妻关系,就是因为在感情已经破裂的情况下另一方却坚决不予离婚。但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条件是能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确实破裂,而且要有证据才行。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离婚官司一方不出庭法院怎么判?

离婚案件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视为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会缺席审判,是否判决离婚需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决。但对公告送达的案件除外。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因此起诉离婚被告不到庭,仅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可以适用缺席审理判决:一种是通过公告方式送达文书的,另一种是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但提交书面答辩意见的。

三、提交离婚诉讼要什么材料?

1、离婚起诉书一式三份;

2、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三份;

3、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式三份。

4、涉及子女抚养权须提交子女出生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5、涉及财产争议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财产拥有合法权的有关证明;

6、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离婚诉讼的程序和一般的民事诉讼程序一样,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在我国的离婚案件的处理中,是会出现一方想要解除婚姻关系,但是另一方不想的情形,对于这种情形来说,此时人民法院是要进行全面审查的,即确定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是确已破裂的,此时是会判决离婚的。

结语

离婚官司一方不同意会判离吗?法院有可能会强行判决离婚,但前提是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并提供相应证据。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符合一定情形,应准予离婚。对于离婚官司一方不出庭的情况,法院会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判断是否判决离婚。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慎重对待一方不到庭的情况,除非采用公告送达方式或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但提交书面意见。提交离婚诉讼需要的材料包括离婚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还需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明、财产证明等。离婚诉讼的程序包括审理前准备、开庭审理和作出判决等阶段。在处理离婚案件时,法院会全面审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确已破裂,则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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