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的主旨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健康的损害结果,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对于故意轻伤和故意重伤的区别,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对于明显意图严重毁容并已着手实施但未得逞的行为,即使未造成实际伤害,也应按故意重伤罪(未遂)定罪量刑。
法律分析
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故意轻伤的犯罪还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对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例如企图严重毁容,并已着手实施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实际伤害,也应按故意重伤罪(未遂)定罪量刑。
拓展延伸
间接轻伤与故意伤害罪的法律界限与司法实践分析
间接轻伤与故意伤害罪的法律界限与司法实践分析涉及到刑法中两个不同的犯罪构成要件。间接轻伤是指通过一定行为导致他人轻微身体伤害,而故意伤害罪则是指明知或应知自己的行为将导致他人身体伤害,却故意实施的行为。在法律界限上,两者在主观方面存在明显差异,间接轻伤更注重行为结果,而故意伤害罪则更注重犯罪主观意图。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行为动机、行为方式、后果严重程度等因素,进行界定和量刑。因此,对于这两种犯罪的界限和司法实践,需要综合法律原则和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
结语
故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他人造成身体伤害,却故意实施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对于故意伤害罪,不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因此,根据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行为动机、行为方式以及后果严重程度等因素进行界定和量刑。对于间接轻伤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分,需要综合法律原则和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章 证 据 第七十五条 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被保护人;
(三)对被保护人的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四)将被保护人带到安全场所保护;
(五)变更被保护人的住所和姓名;
(六)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向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前款规定的条件,确有必要采取保护措施的,应当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应当将采取保护措施的相关情况一并移交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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