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一方全款买房,登记在个人名下
这种情况,该房产属于其的个人财产,所以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也按个人财产进行分割。
2、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登记在男女双方两个人的名下
这种情况,虽然是一方个人购买财产,但是登记在两个人的名下,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在离婚时应该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3、婚前一方全款购买,在结婚后添加了另一方的名字
这种情况,与情况二类似,都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所以在离婚时也是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4、婚前男女双方共同全款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属于二人共有房产,在离婚时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5、婚前男女双方共同全款购买,登记在一方名下
这种情况,由于时二人共同出资,所以仍旧认定为共有财产,房产中没有另一方的名字,可以认定为一种隐性共有。
6、婚前一方贷款购买,婚后二人共同还款
这种情况,离婚时房产可以按照共有来分割,但是另一方的共有比例相对较少,法院一般会判决一方给付另一方偿还贷款以及房产增值的部分。
7、婚后买房,登记在一方个人名下
这种情况如果是用夫妻共有财产购买,房子应当按照共有财产分割。如果是一方个人财产购买,房子应该属于其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婚姻家庭篇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夫妻双方婚后一同贷款买房,取得房屋产权的,离婚时房屋如何分割?
首先确定此房屋属于双方的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以平均分割为原则。一方得到房屋产权的,作价的一半支付给对方,房屋的作价可以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经评估公司评估确定。双方都要房屋的,双方可以竞价,由出价高者得;也可以优先判给没有其它住所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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