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学籍系统没有规定转学籍的时限。从功能上讲,随时可以办理转学,但基础教育实行省级统筹管理体制,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把转学对孩子的影响降到最低,一些省规定了办理转学的时间,一般只在开学前后进行。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从2014年1月开始,全国各地开始使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试运行办理跨省转学等日常学籍管理业务,省内转学也按此办理。转学时,家长只需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不再需要各地间往返奔波,转学办理最快的只用52小时就可完成。
因为现在学籍已经全国联网,且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籍随人走,学生在哪个学校就读,学籍跟随就在哪个学校。学生转学一般在学期结束一周内办理登记手续,新学期开学前办理转学手续。
提供的材料有:父母或者监护人的房产证、户口本等基本材料、学生的学籍证明。目前中小学学生基本是就近片区接受义务教育,所以房产证明或者居住证明都是基本的材料。转学生不得变更就读年级,一般情况下第一学期和最后一个学期中途不得转学(学籍时间短,转不过来),学生受处分期间也不能转学(避免逃避处罚),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中途转学的,具体情况具体办理。
法律依据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一条 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统筹制定。
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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