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招标人应当在下列的时间内,退还投标保证金:(1)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2)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风险提示: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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