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债务超过公司财产的,公司应当申请破产清算,清算后报人民法院确认,并申请注销公司。任何一个企业或多或少都有一定数额的债务,债务的存在对企业的财务活动有着深刻而重大的影响。加强企业债务管理,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债务资本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增强企业的偿债能力。控制债务规模,减少利息支出。公司债务的形成有两个原因:一是银行借款、发行债券、租赁等筹资方式形成的债务资金;二是信用关系形成的应付账款,以及简单的财务处理形成的应付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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