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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是否需要退还结婚前的聘礼?

2023-06-28 来源:爱go旅游网

结婚证办了离婚不退聘礼,彩礼返还视情况而定。未办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或导致生活困难可返还。返还彩礼情况包括恋爱阶段未结婚、结婚未共同居住、彩礼导致生活困难。财产分割根据情况酌情返还。嫁妆视陪送时机和性质确定归属。彩礼为传统习俗,不影响结婚证领取。返还彩礼需满足三种情况之一。

法律分析

一、结婚证办了离婚要退聘礼吗?

不需要退还,领了结婚证一般是不会退彩礼的,但是如果夫妻没有共同生活或是对方因为给彩礼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就需要退还。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二、离婚返还彩礼的情况包括什么?

彩礼返还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①双方只是出于恋爱阶段,并没有到民政机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此时如果结不成婚,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

②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并没共同居住、共同生活,例如一办理好结婚手续就出国了直到离婚才回来,如果在这种情况下离婚,给付彩礼的一方则可以要求返还;

③需要给付的彩礼金额很大,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结婚了有一段时间了,但是由于彩礼导致债台高筑,此时离婚了也是可以向法院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

三、离婚彩礼怎么分割的?

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产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产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嫁妆的分割与返还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认定一般为赠与行为;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是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婚后陪送的嫁妆,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的性质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有约定的依约定确认权利的归属。

彩礼只是民间结婚的一种传统,男女结婚是否需要给付彩礼,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但这并不会影响到结婚证的领取。而结婚彩礼的发生,可能是出现在领取结婚证之前,也有可能是发生在领取结婚证之后。那对彩礼性质的认定,就要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讨论。

办了结婚证离婚不需要要退聘礼,返还彩礼有三种情况,满足这三种中的任意一种,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首先是双方处在恋爱阶段,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其次是办理过结婚证,但是没有共同生活在一起,最后是给付彩礼的金额巨大,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结语

结婚证办了离婚不需要退聘礼,返还彩礼有三种情况。首先,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其次,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最后,彩礼金额巨大,给付人生活困难。根据以上情形,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彩礼只是民间传统,不影响结婚证的领取。对彩礼的性质认定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讨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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