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正常合法的讨债,欠债人自杀,讨债人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如果是讨债过激造成欠债人自杀的则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寻衅滋事罪。债务人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欠钱不还,债权人因此而自杀的,与债务人无关。
如果属于教唆自杀或者胁迫自杀的,教唆者或者胁迫者涉嫌故意杀人刑事犯罪,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债务人和债权人由于欠钱不还只是民事纠纷,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可处分性的,是处理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所有违反这一概念的行为就会引起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分为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和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其解决机制有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公力救济。发生了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关单位、有关行政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借款人依旧拒绝偿还的,贷款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法院经审理确有借款事实存在的,判决借款人予以偿还。如果借款人依旧坚决不予执行,贷款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借款人财产,那么借款人很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所以,欠债可以起诉,自杀属于自己的行为跟欠债人无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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