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于下落不明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当事人,可以向办案法官申请公告送达。
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既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法律对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告日期为60日。
人民法院报公告送达裁判文书的费用为限字数在200以内,普通价格为人民币300元整,加急价格为人民币390元整。特快价格为人民币900元整,200—300字,加收50%;300—400,加收100%;400—500,加收150%,以此类推。按照案件受理程序,一个卷号收取一份公告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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