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这里面造成轻伤一级的显然就会比造成二级的要重一些。结合该标准中的规定,对于头部轻伤标准其实也是分为了一级与二级的。
一、头部轻伤一级的情形包括:
1、给伤者头皮造成了创口或瘢痕,同时长度累计达到了20厘米的。
2、造成头皮撕脱伤的,要求伤害的面积累计50平方厘米以上或者造成头皮缺损的面积累计达到了24平方厘米以上的。
3、伤者的颅骨出现了粉碎性或凹陷性的骨折情况。
4、若是造成颅底骨折的话,则同时要求存在脑脊液漏的情况。
5、脑挫(裂)伤内出血性颅内血肿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6、外伤性脑积水伤性颅内动脉瘤伤性脑梗死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7、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8、脊髓挫裂伤。
二、头部轻伤一级的情形有:
1、给伤者头皮造成了创口或瘢痕,同时长度累计达到了8厘米的。
2、造成头皮撕脱伤的,要求伤害的面积累计20平方厘米以上或者造成头皮缺损的面积累计达到了10平方厘米以上的。
3、若出现帽状腱膜下血肿的情况,则要求此时的范围达到了50平方厘米以上。
4、造成伤者颅骨骨折。
5、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6、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六条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第十四条的规定: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厘米(儿童达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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