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重新选择开发商及楼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 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到或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第四百九十七条 提供格式合同条款的一方不合理的免除或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或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为无效条款。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