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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延期交房能否解除合同

来源:爱go旅游网

卖方延期交房能解除合同。买方可以发出书面催告与卖方约定合同最终履行期限,要求卖方尽快履行该合同;催告达到3个月以上买方可以合同行使解除权,由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网签之后不买房子怎么办?

网签后买方不买房了卖方解除合同的应当填写撤销备案申请表,双方携带各自的身份证、合同到当地房管局房屋过户机构申请撤销网签、注销合同登记备案,由买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卖方拒绝行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权的,可以要求买方继续履行该合同。

二、买方不履行合同怎么处理

买方不履行合同的,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法律相关规定,买卖合同中,买受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可以要求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买方行为给卖方造成损失的,卖方还可以要求买方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金额应当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履行合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违约造成的损失。

三、没钱供房能否解除合同

没钱供房能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但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达到双方约定的解除事由的,卖方可以解除合同。没有催告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提出解除合同的,解除权消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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