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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后续治疗的赔偿问题

2020-10-27 来源:爱go旅游网

赔偿权利人可在实际产生后续治疗费用后另行起诉。建议要求赔偿及已发生医疗费用。对受害者的后续治疗费,建议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评估,以确保依据明确。否则,法院可能认为后续治疗费未发生,需另行起诉。

法律分析

有关法律规定,赔偿权利人可以在实际产生后续治疗费用后另行起诉。建议可以要求赔偿以及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对于受害者建议的后续治疗费,通常建议受害者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评估后续治疗费。因为,如果没有确定的依据,法院将认为受害者所声称的后续治疗费并未发生的话,将让受害者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拓展延伸

人身损害赔偿机制的法律调整与实践

人身损害赔偿机制的法律调整与实践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涉及到保护受害者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领域。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的进步,人身损害赔偿制度也需要不断地进行法律调整与实践。这一机制的调整意味着对相关法律规定的修订,以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和法律实践的变化。同时,实践的重要性在于将法律调整落实到实际操作中,确保受害者能够获得公正的赔偿,并促进社会对于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的信任。因此,法律调整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将为人身损害赔偿机制的完善和有效运行提供坚实的基础。

结语

人身损害赔偿机制的法律调整与实践是关键。保护受害者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需要不断修订法律规定以适应社会需求。实践将法律调整贯彻到实际操作中,确保受害者公正赔偿,增强社会对该机制的信任。法律调整与实践的结合为完善人身损害赔偿机制提供坚实基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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