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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主播的管理部门是哪个?

2024-05-03 来源:爱go旅游网

网络直播的管理权由国家广电总局、文化部和网监部门联合管理。广电总局负责视听文化产品传播,文化部负责娱乐行业管辖,网监部门则对直播平台进行行政监督管理。

法律分析

网络直播并不归属某个单一的国家部门管理,而是由以下几个部门联合管理。

1、国家广电总局。因为涉及视听文化产品传播,所以在传播层面上讲,归广电总局管理;

2、文化部。直播行业属于娱乐类,所以在行业性质上文化部门也有管辖权;

3、网监部门。因为直播属于网络传播,所在平台所属区域的网络监管部门,对直播平台有直接的行政监督管理权限。

拓展延伸

网络主播行业的管理机构是什么?

网络主播行业的管理机构通常是由相关的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负责监管和管理。在中国,网络主播行业的管理部门主要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现国家广播电视局)和文化和旅游部。这些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政策,监管网络主播的内容发布、行为规范、许可证申请和审批等事宜。此外,行业协会如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也在推动网络主播行业的自律和规范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政府和行业的共同努力,网络主播行业得以规范发展,保障了广大观众的利益,促进了行业的健康繁荣。

结语

网络直播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包括国家广电总局、文化部和网监部门。国家广电总局负责视听文化产品传播的管理,文化部负责娱乐类行业的管辖,而网监部门则对直播平台进行行政监督管理。在中国,网络主播行业的管理机构主要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文化和旅游部,他们制定和执行相关政策,监管网络主播的内容发布和行为规范。同时,行业协会如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也在推动网络主播行业的自律和规范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政府和行业的共同努力,网络主播行业得以规范发展,保障了广大观众的利益,促进了行业的健康繁荣。

法律依据

《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单位网络表演不得含有以下内容:(一)含有《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禁止内容的;(二)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暴力、低俗,摧残表演者身心健康的;(三)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用户的;(四)以偷拍偷录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五)以虐待动物等方式进行表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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