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验收后甲方不结算的解决办法:
1、承包商可以与发包人确认无争议部分的项目成本,并列出有争议的项目,发包人没有协商的诚意,承包人应尽快对整个竣工结算成本或有争议的部分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2、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和工程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的拖欠工程款的利息,以避免不断拖延;
3、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发包人应当提出竣工结算审查意见,否则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报告,一旦发包人延迟审查竣工结算报告,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按照计算的竣工结算成本支付工程款。
合同签订后,对方未付款的,作为守约方,可以按合同约定及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另外,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工程验收后甲方不结算的处理:承包人可以先和发包人确认无争议部分的工程造价,将有争议项目单列,与发包人另行协商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状,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之后,双方都应积极履行自身的权利义务。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1、协商方式发生工程款拖欠后,承包单位应主动与建设单位沟通,了解拖欠原因,制定相应的对策。然后,由主管领导、承包当事人及财务、计划人员组成谈判小组,与建设单位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还款方案或签订还款合
甲方不付工程款的处理方法: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则甲方的行为属于违约,可以起诉甲方,主张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证明标准比较低,比较有胜算。起诉时间一般需要三到六个月,起诉是乙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唯一有效的法律途径。为了保障顺利施工,甲方应当做好以下施工准备与协助工作:办理用地、规划、建设等审批手续,使乙方具备施工条件;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道路,平整施工场地;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等保护工作。如果甲方未按约定完成上述准备和协助工作,很可能导致工期延误或给乙方造成损失,针对此种情况,乙方应当提出顺延工期的要求,记得要形成书面签证文件,以避免后续产生的工期纠纷,同时还可以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许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会约定由甲方提供原材料、场地、设备、技术资料等必要的施工条件。
拓展资料:如果甲方未提供或未按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这些条件,应当承担不履行、不适当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赔偿乙方损失,同前一点一样,乙方也可以一次为由主张顺延相应工期。未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乙方完成建设工程的施工之后,甲方应当及时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检验标准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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