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报案人报案之后公安机关核查之后符合立案条件的就会对案件立案处理,而公安机关下达传唤证的话就说明案件已经是立案了,下达传唤证是公安机关对案件的一种侦查手段,传唤证是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是为了查明案情而传唤一些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公安机关接受讯问的文书。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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