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先到该所得上级机关要求监督,还没有作用可以到检察院要求立案监督。法律依搭握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知迹庆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州启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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