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署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买房未明确赠予子女,仍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收益、知识产权、继承或受赠财产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
法律分析
婚后买房署名,就算是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父母全资买下的房子,如果没有明确说明是赠予其子女,也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拓展延伸
结婚后如何保障夫妻双方在房产购买中的权益?
结婚后,为了保障夫妻双方在房产购买中的权益,有几个重要的步骤和注意事项。首先,夫妻双方应当明确房产的产权归属,可以选择共同所有或者个人所有。其次,签署购房合同时,应明确双方的共同意愿和权益分配,包括购房款的支付方式、产权份额、分割方式等。此外,夫妻双方还应考虑是否需要制定婚前财产协议,明确婚前财产和共同财产的归属。最后,购房过程中应保留相关证据和文件,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以备日后维权使用。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夫妻双方可以更好地保障自身在房产购买中的权益。
结语
婚后买房署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在购房过程中,夫妻双方应明确产权归属、签署购房合同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保障双方的权益。通过合理规划和婚前财产协议,夫妻双方可以更好地保护自身在房产购买中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四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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