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前妻到家里来探视孩子是不可以拒绝的。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从民法理论上讲,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是亲权中的一项重要权利。
一、离婚探视子女的规定主要是什么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1、探望权的主体。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是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也就是即使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有不利因素,也不能变更探望权主体。
2、探望权的行使。探望权的行使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协商的内容可作为协议离婚的一部分内容,子女对行使探望权有选择能力的应听取子女的意见,法院有权对协商内容加以审查。
3、探望权的限制。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放弃抚养权可以看孩子吗
这种情况法律上称为探望权。探望权又叫做见面交往权,指的是离婚以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权利的父亲或者母亲一方享有的和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离婚以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权利的父亲或者母亲,是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的,同时另一方也有协助的义务。
三、怎样才能取消一方的探视权?
探视权是无法取消的。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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