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这种情况和两个直行的车辆发生碰撞认责一样。同时右转弯各自占的自己的车道,只要都在线内是不会发生碰撞的。谁压线了才会发生碰撞,压线一方负全责。如果在右拐弯处外侧右转明显超车,发生碰撞,外侧右转弯车在内侧车没有压线的情况下负全责。右侧超车是违返交通法的,但如果对方不承认的话,且没有有力的证据证明对方车辆当时的动态的话,一般会做成主次责任,也有可能是同等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4、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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