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原则上是不可以夫妻双方共同使用的。具体如下:
1、银行授权的是办卡的本人;
2、但是从情理上讲,虽然夫妻双方,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财产有夫妻双方的各一半,卡可以互用,不必采取授权。
经持卡人同意将信用卡交于别人使用,是合法的行为。只有未经持卡人同意刷信用卡或盗取持卡人信用卡用于刷卡的行为才属于违法的行为。且夫妻之间若因家庭共同生活,借用信用卡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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