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私自在居民楼里开设经营性店铺,业主可到相关部门投诉会有什么结果?业主有权对私自开设经营性店铺的商家投诉举报。相关部门会依法支持业主的合理诉求。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物业管理条列》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小区有业主大会的,并且业主大会已经通过了小区业主管理规约,业委会可执行规约上相关规定,委托物业公司按照规约内容执行,对改变住宅用途的住户采取相应措施。如果没有业委会,建议业主向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问题。以上是您问题的回答您明白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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