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为了进一步响应“六稳六保”国家政策号召,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精神,全面做好民航就业服务工作,助力民航业全面恢复运营,进一步强化学生主动找工作、互荐自荐就业实习,缓减国家、地区就业实习压力,对全国大中专院校2020应届毕业生、2021应届毕业生推荐双方都可获得就业、实习补贴1200元/人/年(3人),以100元/人/月标准按月发放。3人以上,推荐人增加民航就业、实习推荐补贴100元/人/月,不受上限。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
一、发放对象
就业、实习补贴的发放对象范围为全国大中专院校2021应届毕业生通过实现机场、航司地面岗位就业、实习的学生,推荐学生人数达3人及以上的,且学生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生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
(二)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三)本人在校期间曾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或者国家奖学金的或者国家励志奖学金的。
(四)本人在校期间有学生干部或各类赛事、评优评先获奖经历的`。
(五)本人在校期间有勤工助学经历的。
(六)本人在校期间有实习实践、打零工经历的。
(七)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凡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院校毕业生,即可申请就业、实习补贴;同时符合一项条件以上的,不重复发放补贴。
二、补贴标准
全国大中专院校2020应届毕业生、2021应届毕业生推荐双方都可获得就业、实习补贴1200元/人/年(3人),以100元/人/月标准按月发放。
3人以上,推荐人增加民航就业、实习推荐补贴100元/人/月,不受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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