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重婚刑事案件的结案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1-03-21 来源:爱go旅游网

重婚罪的立案到结案一般需要六个月,但特殊情况下可能延长。被拘留的人在三日内提请逮捕审查批准,特殊嫌疑人可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在七日内批准逮捕或释放,且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可延长一个月。人民检察院应在一个月内决定起诉,可延长半个月。人民法院应在二个月内宣判,可延长三个月。特殊情况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延长。

法律分析

重婚罪,从立案到结案一般需要六个月的时间。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结语

重婚罪的立案到结案通常需要六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对于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在接到审查批准书后的七日内作出决定。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复杂案件可延长一个月。人民法院应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对特殊案件可延长三个月。根据法律规定,审判程序应尽快进行,确保公正、有效的司法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