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不能探望,但取保候审期间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刑事拘留必须同时满足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的条件和紧急情形的法定要求。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需出示拘留证,被拘留人有权拒绝签名或按指印,但执行人员可使用强制手段。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单位,除非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的情形。
法律分析
刑事拘留可以不可以探望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没有经过批准不能探视。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相关知识: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盖章)、按指印。拒绝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执行拘留的人员应当予以注明。被拘留人如抗拒拘留,执行人员有权使用强制的方法,包括使用戒具;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情形以外,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所谓有碍侦查的情形是指: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灭或者伪造证据;有可能互相串供、订立攻守同盟;或者其他同案犯有待查证的。所谓无法通知的情形是指:被拘留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被拘留人无家属或者工作单位的。影响通知的原因消失后,办案人员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对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结语
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的探望需经批准。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要求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随传随到,不予羁押。根据《看守所条例》第28条规定,经办案机关同意,公安机关批准,人犯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刑事拘留必须同时满足拘留对象为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且存在法定紧急情形。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需出示拘留证,被拘留人有权拒绝签名(盖章)、按指印,但执行人员可采取强制措施。决定拘留的机关应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单位,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的情形需注明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八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七十六条 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八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七十七条 家庭成员盗窃、诈骗、抢夺、侵占、勒索、故意损毁老年人财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五条 禁止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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