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居住权是2021年1月1日颁布的民法典中新增的一种用益物权。用益物权中的居住权是自然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与他人签订居住权合同设立的居住权,可以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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