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
1、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2、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由用工单位填报;
3、从业人员包括在岗职工、离退休人员、外籍人员、兼职人员、劳务工、个体从业人员、农村从业人员等;
4、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是劳务派遣关系,派遣机构与被派遣人员是劳动关系,被派遣人员与用人单位是劳务服务关系。
从业人员的权益保护:
1、劳动合同:确保从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社会保险:保障从业人员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3、工资支付:确保从业人员按时足额获得工资,防止拖欠和随意扣减工资现象;
4、工作时间与休息:监督执行法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日规定,保障从业人员的休息权和加班费;
5、职业安全: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防止职业病和工伤事故的发生;
6、职业培训: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从业人员提升技能和职业素养;
7、劳动争议处理:建立和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保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及时解决劳动争议。
综上所述,从业人员的工资总额涵盖了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其中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需由用工单位报告,而从业人员的范围广泛,包括在岗职工、离退休人员等多种身份,且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劳务派遣与劳动关系,以及与用人单位的劳务服务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