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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产假工资规定是怎样的?

2023-02-05 来源:爱go旅游网

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不得降低,应不低于平时工资。产假工资的发放根据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满一年的按养老保险费基数计发,不满一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计发,未缴纳社保费的由用人单位照发。劳动法规定产假时间为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延长至四个月,高龄产妇可休6个月。具体产假天数根据顺产、难产、多胞胎等情况而定。晚婚晚育产假根据地方规定,建议参照当地计划生育条例。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法产假工资规定是怎样的?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所以说,产假期间的工资是不低于平时工资的。

产假期间工资的发配情况:

1、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3、从业生育女职工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如果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

二、劳动法规定的产假时间

产假,是指在职准妈妈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1、根据最新的产假规定为:女职工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晚婚晚育产假。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婚为晚婚。晚婚晚育的增加产假情况,新劳动合同法没有具体规定。具体实施情况各地不一,一般是0—30天不等(注:有些地方没有晚婚晚育产假),建议参照当地计划生育条例。

3、二胎产假。第二胎产假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比第一胎少放了八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而不管“双独”还是“单独”生二胎的,都不会再有晚育假了。

4、高龄产妇产假。所谓高龄产妇,是指年龄在35岁以上第一次妊娠的产妇。在我国高龄产妇可以休6个月的产假。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产假一般为三个月,晚婚晚孕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包括产假90天法定节日。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平时工资。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情况根据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时间和具体情况而定。对于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一年的女职工,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计发。对于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按照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劳动法规定的产假时间一般为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延长至四个月,而高龄产妇可以休6个月的产假。根据具体情况,难产者、多胞胎生育者和晚婚晚育者的产假时间可能会有所增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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