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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另一方能否单独起诉共同债务?

2022-09-23 来源:爱go旅游网

夫妻共同债务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除非能证明为个人债务或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则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决定。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债务系法定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法律规定情形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拓展延伸

夫妻共同债权纠纷:另一方是否有追索权?

在夫妻共同债权纠纷中,另一方通常是指夫妻关系中的另一位配偶。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之间的共同债权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权。对于共同债权的追索权,另一方是具备的。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债务,另一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索共同债权。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关系是否存在,债权是否属于共同债权等因素会影响另一方的追索权。因此,在具体情况下,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明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结语

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涉及法定原则和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协议来确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债权人主张权利时,通常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除非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需双方协议或由法院判决。在夫妻共同债权纠纷中,另一方有追索权,但具体情况会影响追索权的行使。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明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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