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土地征地流程是: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3.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村予以公告;4.征地补偿登记;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6.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拆迁补偿条例》 第九条 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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