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到公证处办理亲属关系公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请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地街道办事(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本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4、关系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通行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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