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价值应不低于市场价格,并由资质机构评估确定。农村拆房建房需遵循相关规定,包括拆除无人继承、搬迁空房、违规建房等情况,并不得随意占用耕地、建房未经审批、不符合规划要求等。申请拆房建房需经审核、审批,并获得建房证件和手续。违规建房将被强制拆除。
法律分析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农村拆房建房政策法规
1、如果审查时发现以下五类房屋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拆除,具体如下:
(1)无人继承的房屋;
(2)因为搬迁空出来的房屋;
(3)违规建房的,比如说在耕地上建房等;
(4)无人管理的房屋;
(5)有偿退出宅基地或者纳入征地拆迁,在拿到合理补偿后的房屋。
2、如果有以下现象,不给予修建住房:
(1)随便占用耕地乱盖乱建的;
(2)建房不经过审批的;
(3)建房不符合房地规划要求的;
(4)不具备宅基地使用权的。
所以如果想要拆房建房需要提出申请,然后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审批,通过之后并且取得相关的建房证件以及手续才可以建房。如果是不按规定流程申请直接盖房的都是可以按照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的。
拓展延伸
老房子拆迁:国家政策规定下的合理赔偿方式
在国家政策规定下,对于老房子拆迁,合理的赔偿方式包括多个方面。首先,根据房屋的评估价值,政府会提供公正的补偿金额,以确保被拆迁房屋的所有者能够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其次,政府还会提供相应的安置政策,包括提供新的住房或安置补贴,以满足被拆迁房屋的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此外,政府还会考虑其他因素,如被拆迁房屋的历史价值、社会影响等,以确定更全面的赔偿方式。总之,国家政策规定下的合理赔偿方式旨在保护被拆迁房屋的权益,确保其在拆迁过程中得到公正和合理的对待。
结语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价值应不低于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将按照征收评估办法来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而农村拆房建房政策法规对于拆除房屋的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无人继承、搬迁空房、违规建房、无人管理以及有偿退出宅基地或征地拆迁后的房屋等。如果希望进行拆房建房,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审批,并取得相应的证件和手续。违反规定进行建房的行为将被视为违章建筑,可能面临强制拆除。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合理的拆迁赔偿方式包括公正的经济补偿、安置政策以及考虑其他因素的综合赔偿方式,旨在保护被拆迁房屋所有者的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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