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公证书有错误怎么办?
近日,有当事人咨询发现公证书记载的事实有错误,该怎么办?笔者就此从法律上分析一下应该如何处理。
一、公证是什么?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机构一般同时会对此出具公证书。
公证制度是我们国家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
二、 公证与诉讼活动的区别?
公证机构的证明活动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是不同的。公证是发生在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予认可和确定,以防止发生纠纷,减少诉讼。
公证虽不能为当事人直接解决争议,但当争议发生时,它为争议的解决提供了基础事实的确认。
三、 公证书出现错误怎么办?
事实上公证程序非常严格。当事人首先要填写《公证申请表》,然后需要提交公证机构要求的各种证明文件,最后交由公证员审核所有材料并交由承办公证员办理。但人毕竟不是机器,仍然会有出现失误的时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当事人发现公证书出现错误,至少有以下救济途径:
1、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要求撤销或变更。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但此项救济途径有时间限制: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提出复查的期限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0年。
2、可以向地方公证协会投诉。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机构作出的撤销或者不予撤销公证书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地方公证协会投诉。
3、也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
司法行政机关依照《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定》等规定,对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活动和遵守程序规则的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4、要求公证机构赔偿,发生争议的,提起民事诉讼。
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因过错给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由公证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公证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公证员追偿。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与公证机构因赔偿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对公证书涉及的实体权利义务内容有争议的,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涉及当事人之间或者当事人与公证事项利害关系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的内容有争议的,公证机构应当告知其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作者简介:任中原律师,江苏苏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毕业于河海大学法学院。擅长代理知识产权案件、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民商事法律事务。曾在某大型国企担任法律顾问工作,起草、审查过上千份合同。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B座27层,联系电话:18262627281(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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