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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系列岗位职责

来源:爱go旅游网


教学系列岗位职责

一、助教

(一)承担一门课程的讲授工作或分配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组织课堂讨论等教学工作;经批准,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二)参加实验室建设,参加组织和指导生产实习、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工作。

(三)参加科学研究、教学法研究、教育教学改革等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

(四)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聘期内至少担任一年的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

(五)每年须完成学院规定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与社会工作任务总量。

二、讲师

(一)系统地担任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

(二)根据需要担任实验课、实验室的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工作,编写实验课教材及实验指导书。

(三)指导学生实习、社会调查,进行科学技术工作;指导毕业设计、毕业论文。

(四)参加科学研究、教学法研究、教育教学改革等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参加编写、审议教材和教学参考书。

(五)指导助教,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学生、进修教师等。

(六)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七)每年须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与社会工作任务总量。

三、副教授

(一)系统地担任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年至少主讲一门主干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或学科基础课),聘期内能开设新课程1门以上,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

(二)指导学生进行科学技术工作;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三)掌握本学科范围内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学术活动并提出学术报告,主持或参加科学研究、教学法研究、教育教学改革等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

(四)主持或参加编写、审议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积极参加精品课程创建与优秀教材的建设。

(五)指导实验室的建设、设计,革新实验手段或充实新的实验内容。

(六)指导助教、讲师,对所指导的年轻教师制定培养计划并负责实施。根据需要,

指导学生及进修教师。

(七)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八)每年须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与社会工作任务总量。

四、教授

除担任副教授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外,应承担比副教授职责要求更高的工作。领导本学科教学及专业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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