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乙方所负责各小区内安装广告牌,用于刊登商业广告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使用范围及安装数量
1、乙方可以安装广告牌用于刊登商业广告的范围为:市内 个小区
2、安装数量:每小区内安装 块,共计 块。 二、规格要求
1、规格:长 、宽 (单位:CM); 三、合作期限
1、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含制作安装期10天。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广告牌设计、制作、维护保洁费为:每块 伍佰元/年,共 块,合计:人民币 元整。 2、支付方式:
具体交纳时间为: 年 月 日开始制作前支付 , 年 月 日安装完毕支付 , 年 月 日日支付 。 五、本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想继续合作,则需另行签订协议。 六、本协议到期后,甲、乙双方的合作终止,甲方不得继续使用广告牌,并应将内容进行清除。
七、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对广告牌有独家广告发布权。对发布信息的画面布置形式、内容享有决定权。
八、本协议期满后,乙方如想继续和他方开展此项合作,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权。
九、甲方刊登的广告内容必须符合有关广告的法律法规。
九、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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