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编制依据 ...................... 1 1、编制目的 ....................... 1 2、适应范围 ....................... 1 二、成立项目部质量事故应急小组 ............ 2 1、质量事故应急小组组成 ................ 2 2、质量事故应急小组职责 ................ 2 三、协调机制及相关部门职责 .............. 3 四、事故分类 ...................... 3 五、事故报告 ...................... 4 质量事故工作流程: ................... 4 六、事故调查和经验教训总结 .............. 5 1、事故调查 ....................... 5 2、事故调查的主要任务 ................. 6 六、工程处理 ...................... 6
一、编制依据 1、编制目的
为做好本项目工程质事故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本工程施工质量事故,保证本项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结合本项工程施工实际,进一步加强施工质量,特此制定编制本质量应急预案。
2、适应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广州轻工(郁南)虎头节能电源产业园易地改造项目(一期)第二阶段(南标段)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1、
工作原则
发生质量事故,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主要责任人和管理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事故原因,研究处理措施,查明事故责任,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信息准确、运转高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的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
2、 质量事故目标
杜绝一切质量事故,消除一切质量隐患。
二、成立项目部质量事故应急小组 1、质量事故应急小组组成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施工人员为组员的应急小组。
2、质量事故应急小组职责
组长:苏北荣
负责本项目工程质量事故应急的全面工作,对广州轻工(郁南)虎头节能电源产业园易地改造项目(一期)第二阶段(南标段)项目的质量事故应急工作全面领导责任。 副组长:陶瑞梅
负责建立健全广州轻工(郁南)虎头节能电源产业园易地改造项目(一期)第二阶段(南标段)项目工程质量事故应急预案,贯彻落实质量管理政策、规程、规范和标准。具体负责项目部在施工技术质量管理的组织、管理。
组员:(吴高、龙春华、江晨光、关水金、陈坤华、陈南、刘新军)
建立健全项目的组织机构,是项目质量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质量事故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具体根据的实际情况确定工程的质量目标、指标,将管理目标分解、落实、责任到各个班组、确保目
标实现。组织对现场作业人员的质量教育,定期组织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要求劳务公司(班组)整改落实。排查质量隐患,及时上报及时处理。确保所负责项目项目不发生任何质量事故。
三、协调机制及相关部门职责
项目部与劳务公司(班组)建立联络协调机制,在启动本预案时统一行动。密切配合,提高应急效率。
四、事故分类
工程质量事故是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人员伤亡情况。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四大类,即:一般事故、严重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的列为质量问题。
五、事故报告 质量事故工作流程:
(1) 发生事故→报现场施工员→报告项目部质量事故应急小组
→事故调查,制定处理办法→报公司质量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审批→办法落实
(2) 施工现场发生施工质量事故,现场人员要及时采取措施保护
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以防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好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痕迹,并进行拍照或录像。
(3) 劳务公司(班组)现场负责人立即将事故实际情况,以口头、
电话或书面形式上报现场施工员,现场施工员必须立即到达施工现场,并立即以口头、电话等形式上报项目部质量事故应急小组组长。项目部质量事故应急小组组长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同时上报公司质量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4) 项目部质量事故应急小组协同事故现场人员对发生事故的
原因展开周密、细致的调查,并制定出相应的处理意见上报公司质量事故,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得到批复后立即加
以实施。对于隐瞒不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和破坏现场,无正当理由,拒绝调查或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将进行严肃查处。 (5)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程建
设单位负责人报告。
六、事故调查和经验教训总结
各级事故应急小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有关的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及时进行整改。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名称、建筑规模、建设地点、工期;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部位以及相应的参建单位名称; (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有关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按照管理权限向上级部门报告或组织事故调查。
1、事故调查
发生质量事故,要按照管理权限组织调查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成员由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确定并实行回避制度。
一般事故由项目部组织劳务公司(班组)进行调查,调查结
果报项目部核查。
2、事故调查的主要任务
a) 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财产损失情况和对后续工程的影响;
b) 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
c) 查明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者应负的责任; d) 提出工程处理和采取措施的建议; e) 提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f) 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六、工程处理
发生质量事故,必须针对事故原因提出工程处理方案,经有关单位审定后实施。
一般事故,由项目制定处理方案并实施,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